关于加强农事用火管理的紧急通知
伊春市发电
发电单位 伊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签发盖章 张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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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加急 明电 伊森防指发明电〔2017〕42号 伊机发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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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事用火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目前,我市正直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也是农事用火的多发期。为做好“两节”“十九大”及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吕维峰副省长在2017年秋季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强化农事用火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严控野外火源。要加强对林缘地带农事用火的管理,严禁在林缘附近焚烧秸秆、烧荒等农事用火行为。对林缘与农田接壤的地带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负责人,增派力量、重点巡查、重点防控。铁力市、嘉荫县及农林交错地带,要加大对农事用火的管理,严格控制农民随意点烧农田剩余物。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标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对森林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提高农民禁烧秸秆的自觉性,让农户充分理解焚烧秸秆的危害。
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各地要抽调公安干警、资源林政、农委、森林防火等部门的人员成立督查组,深入到乡镇场所、村屯实施全天候督查,严禁在防火紧要期期间焚烧秸秆,督促乡镇场所和村屯对禁烧秸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因点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加大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要立即制止,予以警告,并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违法违规焚烧秸秆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说明。
此件由主要领导签阅后传回。落实措施形成文字材料报市森防指办。(ycsfhb@126.com)
伊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7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