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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浩然管局长10月8日到我区检查秋防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10 来源:乌伊岭防火办公室

2017108,孙浩然管局长到我区检查森防工作,我区森防指总指挥刘剑铭、政委韩殿君、常务副总指挥张文忠和各位森防指副总指挥一起陪同孙浩然管局长视察了区森防指,并在指挥室用无线电对讲机与山上各林场所、检查站、瞭望塔、专业队进行了通话,并按照市森防指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秋防工作需要,为做好“两节”“十九大”及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强化农事用火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几点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包乡处级领导、林场(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严控野外火源。要加强对林缘地带农事用火的管理,严禁在林缘附近焚烧秸秆、烧荒等农事用火行为。对林缘与农田接壤的地带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负责人,增派力量、重点巡查、重点防控;沪嘉乡、宝山乡、克林镇、各林场(所)要加大对农事用火的管理,严格控制农民和林场(所)居民随意点烧农田剩余物。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传单、标语、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特别是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对森林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提高农民禁烧秸秆的自觉性,让农户充分理解焚烧秸秆的危害。

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区森防指派出森防督察组、公安干警、资源林政、防火办人员深入到乡镇场所、村屯实施全天候督查,严禁在防火紧要期期间焚烧秸秆,督促乡镇场所和村屯对禁烧秸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因点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区森防指要加大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要立即制止,予以警告,并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农事用火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出现违法违规焚烧秸秆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领导做出书面说明。